| 信件編號: | 202601050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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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信件類型: | 我要投訴 |
| 來信標題: | 孩子上戶口籍貫問題 |
| 來信時間: | 2026/01/05 21:08 |
| 來信內容: |
我家孩子上戶口籍貫的問題,當時工作人員問孩子爺爺的戶口,但是孩子爺爺在配偶去世以后,已經做上門女婿去了浙江,戶口和籍貫也遷移到了浙江,現在工作人員非要把籍貫跟著爺爺走,導致現在孩子戶口和籍貫不一致,戶口在金寨籍貫在浙江,我的訴求就是讓孩子籍貫跟著爸爸走,把我孩子的籍貫改成金寨的,需要哪些手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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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答復單位: | 金寨縣公安局 | 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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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辦理時間: | 2026/01/11 09:05 | ||||||||||
| 回復內容: |
尊敬的來信人: 您好!來信已收悉,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: 根據《安徽省戶政管理工作規范》第九十四條(籍貫變更、更正) 籍貫登記為本人出生時祖父的居住地,城市填至區或不設區的市,農村填至縣,但需冠以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的名稱或通用簡稱。不能確定祖父居住地的,隨父親籍貫;不能確定父親籍貫的,登記本人的出生地。父親是外國人或《出生醫學證明》未記載父親信息的,隨母親籍貫。父母一方為中國臺灣籍的,可隨父親或母親登記。根據您描述的情況,您孩子在出生入戶時籍貫需要登記為其出生時祖父的居住地,具體情況已與您電話溝通。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!如有其他疑問,請聯系金寨縣公安局油坊店派出所,電話:0564-7433110。 此信件寫信人未評價,寫信人可登錄網站后進行評價(如果已登錄,請刷新頁面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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